权益须知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尊敬的基金投资人:

基金投资在获取收益的同时存在投资风险。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基金的基本知识

(一)什么是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独立财产,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以投资组合的方法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二)基金与股票、债券、储蓄存款等其它金融工具的区别

金融工具/区别

基金

股票

债券

银行储蓄存款

反映的经济关系不同

信托关系,是一种受益凭证,投资者购买基金份额后成为基金受益人,基金管理人只是替投资者管理资金,并不承担投资损失风险

所有权关系,是一种所有权凭证,投资者购买后成为公司股东

债权债务关系,是一种债权凭证,投资者购买后成为该公司债权人

表现为银行的负债,是一种信用凭证,银行对存款者负有法定的保本付息责任

所筹资金的投向不同

间接投资工具,主要投向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

直接投资工具,主要投向实业领域

直接投资工具,主要投向实业领域

间接投资工具,银行负责资金用途和投向

投资收益与风险大小不同

投资于众多有价证券,能有效分散风险,风险相对适中,收益相对稳健

价格波动性大,高风险、高收益

价格波动较股票小,低风险、低收益

银行存款利率相对固定,损失本金的可能性很小,投资比较安全

收益来源

利息收入、股利收入、资本利得

股利收入、资本利得

利息收入、资本利得

利息收入

投资渠道

基金管理公司及银行、证券公司等代销机构

证券公司

债券发行机构、证券公司及银行等代销机构

银行、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

(三)基金的分类

1、依据运作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

封闭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交易,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

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申购和赎回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

2、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可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混合基金。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对基金类别的分类标准,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的为股票基金;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的为债券基金;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的为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但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比例不符合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规定的为混合基金。这些基金类别按收益和风险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即股票基金的风险和收益最高,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和收益最低。

3、特殊类型基金

1)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ETF联接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通常又被称为交易所交易基金(ExchangeTradedFunds,简称“ETF),是一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可变的一种开放式基金。它结合了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的运作特点,其份额可以在二级市场买卖,也可以申购、赎回。但是,由于它的申购是用一篮子成份券换取基金份额,赎回也是换回一篮子成份券而非现金。为方便未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就诞生了“ETF联接基金”,这种基金将90%以上的资产投资于目标ETF,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并在场外申购或赎回。

2)上市开放式基金(ListedOpen-endedFunds,简称“LOF)是一种既可以在场外市场进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又可以在交易所(场内市场)进行基金份额交易、申购或赎回的开放式基金。

3QDII基金。QDIIQualifiedDomesticInstitutionalInvestors的首字母缩写。它是指在一国境内设立,经该国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境外证券市场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投资的基金。它为国内投资者参与国际市场投资提供了便利。

4)基金中基金

根据《公开募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规定,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其他基金份额的,为基金中基金(FOF)。

(四)基金评级

基金评级是依据一定标准对基金产品进行分析从而做出评价。投资人在投资基金时,可以适当参考基金评级结果,但切不可把基金评级作为选择基金的唯一依据。此外,基金评级是对基金管理人过往的业绩表现做出评价,并不代表基金未来长期业绩的表现。

本公司将根据销售适当性原则,对基金管理人进行审慎调查,并对基金产品进行风险等级划分。

(五)基金费用

基金费用一般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在基金销售过程中发生的由基金投资人自己承担的费用,主要包括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和基金转换费。这些费用一般直接在投资人认购、申购、赎回或转换时收取。其中申购费可在投资人购买基金时收取,即前端申购费;也可在投资人卖出基金时收取,即后端申购费,其费率一般按持有期限递减。另一类是在基金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信息披露费等,这些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此外,基金管理人还可按相关规定从基金资产中计提一定的销售服务费,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和对基金持有人的服务。

二、基金投资人的分类

基金投资人可区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上述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上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普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之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

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符合上述专业投资者定义(四)、(五)情形的基金投资人可按照本基金管理人规定程序转化为普通投资者。

普通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产品前,应该充分了解以下情况:

(一)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

(二)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

(三)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

(四)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要事由;

(五)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

(六)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本基金管理人提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46条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二)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三)依法转让或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四)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六)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七)基金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

四、基金投资者适当性要求

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价,并根据对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调查结果向投资者提出明确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在购买基金时,请投资者认真填写《投资者风险问卷调查》,审慎评判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结合自身投资行为,做出审慎的投资判断。

五、基金投资风险提示

(一)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二)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基金合同对巨额赎回的触发情况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三)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四)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风险偏好等判断基金是否与其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五)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六)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已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指定的互联网网站进行了公开披露。

(七)因拆分、封转开、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以1元初始面值开展基金募集或因拆分、封转开、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或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八)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旗下基金的过往业绩不构成对基金未来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九)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认(申)购和赎回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网站公示信息。

六、服务内容和收费方式

我公司向基金投资人提供以下服务:

(一)对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价。

(二)基金销售业务,包括基金账户开户、基金申(认)购、基金赎回、基金转换(可选项)、修改基金分红方式等。我公司根据每只基金的发行公告及基金代销机构发布的其它相关公告收取相应的申(认)购、赎回费和转换费。

(三)基金网上交易服务。

(四)基金净值、分红提示、交易确认等短信服务。

(五)基金知识普及和风险教育。

销售基金收费方式:根据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其他基金公告中约定的费用标准收取基金相关费用。敬请投资人参阅本公司网站、亲临本公司直销柜台咨询或各基金销售机构网站、营业网点。

七、基金交易业务流程

开立资金账户-->开立基金账户-->认购/申购基金份额-->设置基金分红方式-->修改基金分红方式-->赎回基金份额-->注销基金账户和资金账户

具体办理方法请咨询我司客服热线:400-028-8699 /021-61560999

特提请您注意,有关基金相关开户、认购/申购、设置分红方式、赎回等业务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八、投诉处理和联系方式

(一)基金投资人可以通过拨打我司客服热线或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对营业网点所提供的服务提出建议或投诉。对于工作日受理的投诉,原则上当日回复,不能当日回复的,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对于非工作日受理的投诉,原则上在顺延的第一个工作日回复,不能及时回复的,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

(二)基金投资人也可通过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投诉。联系方式如下:

1.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

网址:http://www.csrc.gov.cn/pub/shanghai/

总机:021-50121020

信访热线:021-59121011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迎春路555

邮编:200135

2.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址:www.amac.org.cn

电子邮箱:tousu@amac.org.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2号交通银行大厦B9

邮编:100033

电话:010-58352888(中国证券投资者呼叫中心)

(三)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投资人有权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投资人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如有)等基金法律文件,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为投资人提供服务,但不能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能保证基金的最低收益。投资人可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查询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核实我公司基金销售资格。

 

 

销售人员姓名:

基金销售机构名称: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焦艳军

网址:www.taipingfund.com.cn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028-8699/021-6156 0999

客户服务中心传真:021-3855 6751

直销邮箱:direct-selling@taipingfund.com.cn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7楼

邮编:200120

 

 

本人/本机构已充分阅读及理解本《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以下简称“本须知”),已了解本须知中的各项内容并充分知晓本人/本机构所享有的各项权利、理解及接受本人/本机构所承担的各项责任和风险。

 

机构/个人签章:

 

机构指定经办人签章:

签署日期: